会议背景 5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知网案,涉及科技强国、教育强国、网络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涉及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问题,涉及网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国资、科技、教育、证券监管、公安司法等多部门,涉及众多科教机构、企事业单位,涉及广大科教人士、莘莘学子和普通用户,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在中国互联网协会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指导下,互联网实验室、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等单位联合举办《知网案解析与全面治理之道"专家研讨会》。
知网的问题远远超过反垄断,它不仅仅是版权的问题,还涉及到学术和国家知识工程的问题。通过这次反垄断,应该通过高标准开放创新,释放出知网更多的可能性。
虽然目前知识平台的法律风险很大,涉嫌的法律责任也比较严重,但是我们还是希望知识平台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回到它最初本来的名字"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定位和它应有的要求。
作者享有的著作权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权利,其不应因为作品在某期刊社发表就永久性地失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改造期刊社与作者签署的格式合同(版权协议)。国家版权局可对这类合同(协议)进行规范。改造后的格式合同要平衡作者和期刊社的利益,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尤其是期刊社不能以采稿权作为筹码,以格式合同(版权协议)形式强制地、变相地剥夺作者在其刊物上发表文章所享有的所有著作财产权。
知网事件在不经意间给我们提供了一堂全国性的知识产权法治公开课。可以说全国人民都在"围观"它,因而具有某种里程碑性质。同时它也暴露了《著作权法》制度的短板。作为一种私法制度,它需要依靠权利人自己来寻求保护,而这在面对大规模的侵权时不过杯水车薪。故要更彻底地落实著作权正义,还需要依靠反垄断法甚至刑法等公法的作用,由政府出面来更有效地捍卫法律秩序。
讨论知网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涉嫌垄断的问题上,也应该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特别是版权保护的角度,把知网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一下。为什么在知网的服务模式下,大家的知识产权受到严重侵害,却而不能及时、有力的解决,原因何在?知网服务模式带来的问题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如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要从社会根源、历史根源、法律根源等几个方面认真梳理,找到知网最本质的问题所在,彻底革新。
知网遭受反垄断调查仅仅是冰山一角,反垄断解决不了它建立在著作权侵权基础上的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知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长时间、超大规模复制发行网络传播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很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知网通过查重计数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绑架了学术评价体系。知网依仗其巨大的数据库资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绑架期刊杂志社签订"独家协议",排斥其他同业竞争者进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平台涉及到滥用市场支配等垄断行为的时候,往往是典型的平台市场失灵的体现。知网反垄断诉讼里面针对的是查重的方面,涉及到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的认定。
知识不能被垄断,知识的载体也不能被垄断,知识的设施也不能被垄断。知识被垄断之后所带来的代价,伤害的不仅仅是作者,不仅仅是读者,而是整个国家创新的基础和创新的能力。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与监管相结合,把市场的力量和政府的力量充分的发挥出来,搭建一个创新国家所需要的知识基础设施。
本案的关键问题就主要是知网的行为是否能够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具体属于哪种滥用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包括不公平要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和附加限制性条件、差别待遇等行为。就本案来说,受到关注最多也最困难被认定的可能就是不公平要价行为。当然,也可能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和拒绝交易行为。
反垄断领域消费者想起诉一个平台将面临巨大的困难。首先,反垄断诉讼案件是一场耗费巨大时间精力和财力的对抗;其次,消费者和巨头的对抗中,无力承担高昂的法律服务和经济学分析服务等成本,在举证中处于弱势地位;再次,消费者在部分场景下其作为反垄断诉讼的原告资格,也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知网的行为不仅是彻头彻尾的商业运作,而且是极为原始、粗鄙的商业运作。准公共平台,对于普通用户应该是永远不收费的,它真正能收费的是通过孵化器或者是更高层次上对知识的聚合产生的增值利益。
知网长期侵犯众多权利人的版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将代表会员对其多点起诉,同时争取有关机构的支持,代表非会员进行集团公益诉讼。多部门出手,社会共治,"知网模式"必须纠正。让广大作家、广大知识分子的版权得到应有尊重,让知识产权为知识创作、服务和传播发挥应有作用。
知网问题还是需要政府和中国知网、教育部门和科技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包括数字出版行业各方共同发力,通过协商或者是联合执法的方式处理好知网的相关问题。不能让知网成为一个舆论陷阱。数字出版行业一定要把纸质出版和数字出版的行业标准定清楚。
建议对国家经费资助项目完成的作品,版权归国家,公众免费进行非商业使用。非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创作的作品,版权属于创作者,由市场去运作。建议设置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改革现有的合理使用制度,规定不得通过版权许可合同排除版权限制。
知网涉嫌垄断行为被立案调查,以执法促整改,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应该要客观、理性、包容地对待知网事件,让反垄断执法机关有比较好的执法环境,不要让舆论绑架了执法。反垄断执法未来的动向,一定要由政府执法和培育激活市场竞争这两端的结合,以及执法机关依据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打出组合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国资、证券、科技、教育等多部门联动,协同治理,全面排查知网法律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将知网从上市公司业务中有序剥离,防范过度资本逐利思想对知识集成者的恶性侵蚀;构建科教企论文文献共享协作机制,培育新的知识集成者,公益或微利运行,形成与知网的良性竞争;未来,落实真正的知识共享,将知识集成者改制为非营利的知网共享者,回归初心,满足全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