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近日,工信部强调务实推动即时通信屏蔽网址链接等不同类型的问题,同时强调"互联网安全是底线"。互联互通的话题再次为舆论所关注,继2021年7月31日《互联互通》专家特别研讨会后,2021年9月17日《互联互通》(第二场)特地邀请国内法学、经济学、传播学和计算机等学科的专家学者,更深入地探讨互联互通问题的结症、危害与治理对策,为这一轮中国互联互通攻坚战奉献知识和思想的力量。 互联互通(第一场)专家研讨会 互联互通(第三场)专家研讨会
互联网层面的互联互通问题,比电信行业更加复杂,更加综合性。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不是规划出来,也不是治理出来,而是通过自下而上,自身慢慢成长起来的,所以它是科学、技术、市场,是政府长期的产物。但是围墙花园已经开始打破逻辑,使互联网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互联互通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拆除的不是互联网企业的平台壁垒,更是阻碍数字社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壁垒。微信、美团这些平台不仅仅是属于企业,更是全社会的一个基础设施。要从服务人民大众的初心来拆除阻隔和壁垒。 互联互通的工作在具体实操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防止平台互联互通带来新的问题。在之前是对抗关系的双方,如何过渡到一个合作关系应该有一个互联互通的准则。
在法律背景视野下,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我们视为这两个要点,第一是平台之间的互操作,第二是不是数据可携带、可转移。要实现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我们要达到以下目的:第一个宏观目的,确实要降低中国流量的成本。第二个宏观目的,把这些巨头赶出舒适区,走出国门,能进行国际化的竞争。 第三个宏观目的,解决无序的扩张问题。第四个宏观目的,优先保护消费者利益。我们的管辖,既要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到产业创新。有一个词叫"创新豁免",创新豁免就是要在用户和厂商的利益发展中保持平衡。
联通并不是说是无限制或不计成本的,任何网络的联通它总有一定的成本,基础的有技术成本,还有一些其他成本。如果强制要求无限制的联通,可能会损害一些企业创新上的激励。纯市场环境下,到最后,实际上会产生一个最优的,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最优的联通程度。从激励的角度来看,允许这些主导性的平台在开放的过程中收取一定的接入费用,当然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其实也是很多带网络性质的行业通行做法。这样就既保证了那么平台的竞争性,又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还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这些平台的创新激励。
数据生产要素的价值实现是大势所趋,调研和研究发现,必须是共享开放才能够使数据要素流动。所以我们认为必须要有更加开放,更加共享,更加利益共享的机制。首先是行政指导,快速的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其次是反垄断的力量调查。国家要实现数据生产要素,要掌握最核心的要素资源,必须要开放。这是国家战略,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必须要实现数据价值,希望通过区块链打破垄断,真正实现数据的流通,并且把数据的价值返还给老百姓,让老百姓也能够享受到数据的红利,未来取代股票制度,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一个重要的工作。
互联互通是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没有二选一。最终目的是让互联网用户非常畅通安全的使用互联网,这是我们国家、所有互联网企业努力的方向,也是为所有人们提供安全、畅通、高质量的互联网服务美好数字生活的追求目标。 从目前我们国家提出关于互联互通的问题,屏蔽链接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关键是要所有的互联网的服务,全部要打通。
信息互通是我们人类文明的基础的能力。因为有了文字的统一信息互通,中华文明才有强大的生命力。互联网已经从一个简单的信息传输时代,过渡到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的阶段。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需要互联互通的,要把这些能力打通有两种情况:第一,通过行政手段,通过立法。第二,可能会有以互联互通为基础的新的体系的出现,然后冲击传统的渠道。因此,我们需要在整个网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间,就把协议、标准、接口能力都打通。
互联互通,开放、合作才能产生最大的数字红利,封闭、保守是逆潮流而动的,不仅是逆社会潮流,也是逆产业潮流。改革、协作、分享会更加的深入人心。我们坚决支持"不约而通"部分的互联互通,只有彻底实现"不约而通"这个部分的互联互通,才能打破围墙,把互联网的公共部分真正开放化,生而互联,互联网本来就是这样的,让用户能够在互联网上自由的行走,自由的沟通,自由的传播,自由的分享。拆除一些不应该存在的东西,让我们回归互联网互联互通的初心。
如何实现互联网服务的互联互通:主管部门需要提升对互联网这一新生业态的理解,应有严格的、中立的互联网服务"责权利"界定。平台服务商、服务提供商应该订立清晰的规则,公平对待同类应用。互联互通不应该局限于链接,更多着眼于服务。平台屏蔽外链,应该给出足够理由,用户发现连接被屏蔽的时候,也应该有投诉渠道。
互联网在底部的物理层都是互联互通的,屏蔽不互联存在于上部的应用层,主要有三类屏蔽方式。第一是屏蔽外链。第二是拒绝开发API的接口。第三类是拒绝更深入的互联互通,即数据的抓取。 在美国,第一类屏蔽外链已经互通了。第二类和第三类并没有互通,而且是还有案件正在诉争当中。从目前国外的案例来看,如果彻底拆除横向竞争对手之间的障碍,可能使企业丧失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动力,也会直接破坏市场竞争的基础。
互联互通与基础设施是密切相关的,未来新基建领域的互联互通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互联互通是法律上的明确法律概念,只不过从目前立法来看,没有对它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的界定。但从《网络安全法》来看,在我们现有的法律界定里面,互联互通与基础设施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也表明互联互通的法定要求,更多的侧重于发展或者效率的问题。
只有确保互联互通,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向效应。应当以行业监管辅之以市场微观规制,最终推动互联网行业进入全面互联互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超大型平台企业利用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实施的平台治理行为,既不得逾越市场微观规则法律所设定的违法红线,也不得替代甚至凌驾于基于国家治理权限的宏观行业治理行为。
我们国家也涉及到对平台的估计。怎么样评估他们的功能和作用,消费者保护是关键问题的核心,需要鼓励创新,通过创新最终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创新不仅是一个企业的生命线,也是数字经济的生命线,创新国家的生命线。没有创新的动力,通过生态式的垄断去获取利润的话,最终可能要向消费者攫取利益。对这些平台采取强制性打破围墙是必然之举。
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要有经济手段进行合理的结算,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样才能够实现健康有序的竞争和互联互通。互联互通需要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多方面来促进互联互通,而互联互通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对市场主导的一方来进行管制。平台双向的叫互联互通,如果只是在人家平台上发展你的业务或者接入一个网址,那只是一个接入,并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他在你的网络上,利用你的网络,同时你也利用你的业务到他的网络上,这是互联互通。
现有法律制度依然缺乏一锤定音式的解决办法,没有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围墙花园"这种情况仍然会长期存在。一些传统法律工具已经陷入了能效不足的困境。解决"围墙花园"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可以参考欧盟发布的《数字市场法》,它为各国指明了新的方向。中国必须得要回归到创新的主航道,通过有效的治理,来消解和抑制"围墙花园",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价值观创新,这也是中国互联网走向全球的必由之路。围墙花园它不是涉及少数商业巨头的一些商业利益,它决定了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高度,决定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个未来,包括全球化的进程。我们有理由去呼唤中国的一个《数字市场法》,并借助中国独特的制度优势,从平台治理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两方面后来居上,最终可以引领全球。
互联互通应该是互联网的应有之意,强调网络安全是底线。事实上是对网络治理又提出了更加精细的要求。现在很多平台甚至已经成为关键的基础设施,很多企业都说要生态闭环,但是生态各方主体百家争鸣,就企业自己说要闭环,什么事都在自己掌控下,一提互联互通,就搪塞或者拒绝,或者拖延,或者掩饰的说辞,要么就是安全,要么就是阻碍创新等等。其实安全和互联互通和信息的自由有序流动,可以做到适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