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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秀 |
互联网反垄断的关键词
·背景:背景今天谈的是四个,第一个是互联网反垄断的特殊和特殊性,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的垄断到底有什么不同,这是要考虑的。第二背景中涉及到反垄断的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的概念。第三从目前中国的发展国内企业和国际竞争也是一个思考的点。第四从生命周期是发育期还是成熟期这也可以算一个思考的点。 ·思考:思考的重点是整个鉴定是滥用垄断地位或者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觉得也有几个关键词,是应用还是滥用?很多是应用的但不属于滥用。第二个问题是说从判断上是限制竞争还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是一个判断点。第一是不是有违法存在还有损害的事实。 ·策略:策略上谈了很多,从行政到法律从舆论监督到行业自律,总体是以企业为主体还是消费者为主体。 | |
仲大军 |
反垄断也要有全局意识
·中国在本质上是倾向于垄断的。因为中国的特点,中国的产业政策决定了这种发展中国家必然是扶持垄断的,在发展阶段的时候很愿意扶持出一些大企业,大企业是为了参与国际竞争,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 ·产业和产业不一样。新兴产业、网络产业和传统产业是不一样的。互联网这种新兴产业百分之百可以形成垄断。这里面涉及到新的理念的问题,新的概念标准的问题。现在在拿传统的垄断的标准来研究新问题,很可能是谈不通的。 ·在搞微观技术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宏观的问题,宏观的问题看不清楚搞了半天的技术也是没用的。国家还要集中力量办一些事情,发展中国家就是要按发展中国家的道路办事,没有宏观意识的话,可能是走到死胡同里面了。 | |

司马平邦 |
消费者具有反垄断的天性
·这个报告的最大的意义是给用户知情权,中国互联网这么大一个产业,我们是不知道的。我看到了QQ强大的市场份额,在此之前我们是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这个报告对用户是最大的尊重,是站在用户的角度,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落实的。 ·现在中国互联网没有出现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那种垄断一个是资本一个是公权力。现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有没有可能附加着很大的公权力?反垄断的意义是进行这个限制,我们不希望互联网也出现这种带着公权力的企业,如果这个报告是进一步推进的话我想有必要打击有这些企图的企业。 ·企业是有垄断的天性的,但是消费者是有反垄断的天性的、有批判的天性,这是博弈的东西。什么时候可以博弈、博弈到什么程度?需要这种报告的不断出炉,因为最后的决定权是掌握在消费者手里的。我们这个行业缺乏消费者知情的报告。我觉得这都可以超越甚至是可以超越律师要做的事。 ·反垄断能不能形成产业、产业化?在中国没有这种实力搞咨询产业,这方面缺乏聚合的力量,我希望媒体、智库、咨询部门、律师在这方面应该有一个更强的聚合。 ·不管是阿里巴巴还是百度或者是腾讯好像在国内是很大的,但把份额拿到国际上还不是很大的。和中国这么大的人群以及未来14亿的潜在用户相比不是很大的。我们的企业面对中国是巨人可能出去就是一个侏儒。我没有听说百度和Google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是如何平衡的。它实际上是具备这种量级的,但是显然不在一个层面上,所以如何促进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能进一步国际化是很重要的,而且国际化的反垄断比在国内的垄断好。 ·我也希望这个会议开了以后这里涉及到腾讯百度等所说的垄断企业能够有回应,不能像鸵鸟一样。中国的哲学是很混蛋的。不理会别人如何评价他们,只要赚钱就可以了,所以互联网应该有一个起码的道德是建立在公开公正的现代精神上的,应该对这个报告有一个回应。我也希望听到这些企业对这个报告的很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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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本富 |
我赞成对垄断企业的舆论制约
·垄断的问题,有一点,第一我们这个报告做的还是比较好的。至少有一个发声,有一个社会的现象,但这种新的社会现象是不是可以用垄断这个词来概括它,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了。我听了大家的说法其实对垄断这个词在新的互联网时代特别是在时代怎么来定义它?可能确实有一些不同的说法。但是我觉得至少这应该是基本的,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能损害创新,这两条应该是比较硬的。如果这两条打住了判断什么东西是比较清楚的。阻碍了创新显然是有问题的,如果对网民的利益有所损害显然也是有问题的。所以我觉得所有的标准如果依据这两条我们再做一些其他的方面的延伸,也许好多的问题条例就比较清楚了。 ·我们觉得中国的互联网格局技术的创新会推翻一些商业模式,因为它确实更新的速度比较快,但是反垄断的工作还是要做的。我觉得至少有三个好处:第一,它会使行业内的分工越来越明确。要不然大一统的公司也许什么都不一定干得好。恩如果一个公司从内容到网站全生产线肯定不是运作得很好,反垄断至少可以很专业化,这对国家或者是对产业是有利的,个人做个人的事情。第二,通过舆论或者是法律对这些大公司的制约,至少对创业者来说、创新程度的扼杀就要少很多。第三,在整个利益架构的分配上通过这样的做法可能有利于向中小企业倾斜。举一个例子刚才的溢价能力是没有的,现在几个大平台的溢价能力太强了,你定什么价就是什么价,如果有这样的措施至少整个的分配结构中更加向中小企业倾斜一些。这也有利于就业,我们说中小企业越来越多,占有的市场份额或者是收入的份额越大当然是有利于就业的,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至少是三个作用。这一点我是赞成要对这些垄断的企业有一个舆论的制约。 | |

成晓霞 |
界定是否垄断不仅看它的地位还要看它的行为结果
·实际上垄断是有标准的。我们接下来研究的内容实际上要深入到另外一个层面。互联网行业里当一个企业比如说腾讯或者是淘宝占有市场份额这么大的时候,那么它的哪些行为是限制别人竞争了?它的哪些行为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了?比如说它的定价合理性、消费者的选择权还有就是用户从腾讯转到另外一家,它的成本或者是便利,标准是什么?用户有没有选择权,选择权的标准在哪里?互联网实验室应该研究这样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只要把标准拿出来才能有一个充分的说服力,没有这个标准是没有说服力的。 美国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对反垄断的立法越来越严,也就是说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行为,国会的立法是越来越严的,但是从历史发展来看对于一个垄断行为或者是侵犯人家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大家从司法上都看到了,立法和司法是截然分开的。它的司法是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垄断,是不是反过来侵犯人家的知识产权,是非常严格的。也就是说它的立法范围是很大的,把很多的方面都界定进去了。但是到法院的时候法院是持非常慎重的态度的。也就是说不轻易判断人家是不是侵权了,这个行为是不是垄断了,这和经济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关系的,而司法是站在一个非常公正的角度。 ·从历史上看,法学界的人认为美国实际上法院的判例是从结构主义走向了行为主义,结构主义讲的是只要你达到一定的行为,当你的行业达到一定的规模占市场的百分之多少的时候这种垄断就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就要拆分你,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就逐渐的不是看垄断地位达到了百分之多少,而是说有这么大的垄断地位是不是有垄断行为。也就是说其他人的准入还有消费者的利益,现在的判断标准是这样两个。在界定一个企业是不是垄断的时候不仅仅是看它的地位还是看它的行为的结果。 | |
段永朝 |
用传统眼光衡量垄断是穿错了衣服
·在互联网的世界中什么是企业?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搞清楚,企业的定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不一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我们谈垄断有两种担心。第一,这些企业他们还的确不够大,他们很多情况下是没有想好,他们也并不是有预谋的,更不是预谋好的,但他们一下子就黄袍加身了,多少的粉丝跟他们跑,但大家不跟他们跑也轻而易举。 ·至少有几个方面垄断证据是有欠缺的。比如说垄断的是什么资源?他没有做矿山、没有做管道也没有做基础设施。Google创始是两人,在车库里面。他占了谁的基础设施?都没有占。谁给他投资了,当然后来逐渐有投资了。所以我们说第一个是资源垄断,现在我想清楚了,Facebook上有6亿网民是他的资源,可是这6亿人是上那里去开心了,也没有说他们拉住你没有让他走。这种情况下,你说他是由于占据了这个资源就垄断了吗?这个说服力是有问题的。第二,进入门槛很低,在这个领域里没有说你进不来的,20岁、18岁创业的人很多。第三,你说他要价的能力很强吗?他几乎是祈求大家的。第四,它有专有技术,这是纯属扯淡,Facebook全都是开源的,所以从进入的门槛以及对消费者要价的能力以及专有技术。最后我打一个马虎眼,这些都不是,这其实是另外一个新的东西浮现了出来。 ·企业的含义、市场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交易也发生了变革,甚至什么是价格、什么是货品、什么是货物,我们的交易到底叫什么?如果这些都不存在了,我们拿一个矿山、石油、电力那个垄断的话语和眼光来衡量这个东西纯属扯淡,当然不是说一点参考价值没有但至少是穿错了衣服了。 ·这里面有大量的课题去做的。互联网实验的报告可以引爆争议,这里面讲了证据的复杂性,但还比较薄,可是课题和成熟度还在这儿摆着呢,所以我们不能求全责备,我们不能说摇一下就可以出几个金蛋,甚至十年内都不需要抱这样的指望。但不代表不需要做。 | |

刘兴亮 |
应该集中力量敲山震虎
·应该怎么样定义反垄断,如何界定?让所有人都看得明明白白,我们互联网现在还不是重点,更重要是资源垄断像移动、电信这样的,像石油,怎么样界定、怎么样定义?到底哪里是垄断?哪些是形成垄断地位的。可以更细化一下。即时通信、电子商务应该怎么样。 ·我觉得我们做的所有的工作重点在于我们未来怎么预防,就是说未来不要发生更多的情况。包括我们制定一些法律法规也好,是为了让大家将来不要去滥用市场高端地位,在预防方面我们应该怎么做也应达成一些共识。 ·从受害者的角度,因为有了垄断行为更多的可能是相关的企业,可能遏制了这个企业的发展,遏制了一些行业的发展,或者是说某一些领域某一些集团的垄断作为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就好象我们有法律一样,受害者要进行经济排查。 ·我们应该集中力量敲山震虎,就是将现有已经形成的垄断行为或者是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我们如何给他们当头一棒,我们是群殴还是单挑,还是进行一些诉讼。毕竟是受害企业我们可以第三方、律师、机构团体做一些公益诉讼,利用所有人的力量以及自己所掌握的媒体、微博、博客。 | |
张星水 |
互联网垄断需用德治、人治、法治综合治理
·今天我是第三次来参加互联网实验室主办的关于互联网竞争与反垄断的学术研讨会。通过这三次会议我学习了很多新知识也确实感觉到很受启发。首先我觉得从个人的价值体系来说,因为我是定位的是保守的自由主义者,所以我从这个价值体系来说我非常认同刚才方兴东博士提出的关于互联网的精神。也就是说开放共享创新。这是符合自由主义的原则和精神的。 ·互联网领域出现的垄断问题实际上对市场竞争和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实肯定有有利的一面也肯定有弊端的一面,这肯定不是一个中性词。 ·关于反垄断的具体的中国特色就是如何综合治理,这里面不得不涉及到反垄断的成本问题,也就是说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已经出台了,但如何真正做到立法有效地抑制带有不正当竞争的垄断行为还是值得商榷的。也就是说同行是冤家,伤害的往往是同行。 ·中国目前包括互联网行业内的竞争的特征。我觉得要想应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部法律或者是一个诉讼就能解决的,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得标本兼治,运用的不仅仅是法治的力量,也需要人治的传统和道德的楷模,中国的很多问题的解决是要德治、人治、法治共同解决的。 ·中国很多的现实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这是不能用道德批判的也不能单纯用法律评判也不能单纯适用于市场规则,恶性竞争、优胜劣汰、成王败寇周而复始我觉得是得用德治、人治、法治才能综合治理。 | |

吴声 |
倡导互联网精神制度化
·第一反垄断这样一个目标我觉得应该是一种建设性的,充分地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对互联网这样一个产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今天我们再来看什么是垄断、垄断怎么去界定如何反垄断我们确实要回到原点上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要真正地保护创新和促进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用新的技术来驱动文明,包括产业的一种要素的集聚。 ·在探讨中国互联网竞争与垄断的初衷或者是诉求是什么?不管怎么样这个报告迈出了第一步。目的是在于有这样的机制让我们去认识有可能何为垄断?如何改变反垄断的氛围?这是我们新的秩序形成的机制,是互联网精神的制度化,这种互联网精神的制度化我们饯行的层面上是没有失效的。 ·我希望大家从原点思考到底在中国的互联网能竞争的格局是什么?怎么样的竞争格局使得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能形成硅谷那样的产业。我们认为应用催生文明,技术是生活形态延伸,从这两方面来讲中国已经具备了特别好的高度,这样的高度我认为不应该是有山寨化的形式,也不应该是模仿的形式,也不单纯地说是不是集中会不会垄断。 ·有垄断奢谈垄断也是一个伪命题,应该让市场自己来选择。为什么安卓系统可以不断地完善来走呢?为什么苹果又能三分天下而有其一呢?我觉得是消费者在不断地定义互联网的格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做的更多的是保护创新、推动创新的行为,形成对互联网精神的价值推动,把这种价值推动良性地制度化。 ·规范不是为了惩罚也不是为了罚款,更多的是越大约鼓励创新不管是百度还是阿里巴巴,没有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得看阿里巴巴的新商业文明能不能饯行到位。这种公道最终一定会给马云一个非常好的澄清,也一定会给市场非常好的澄清,自然行业所赢得获得的逻辑就在这样一种讨论中,就在大家通过微博、博客、媒体、电视、互联网形成了大而化之,这种大而化之不是一个确定结论但也是一个准确定结论。我想这种结论就可以称之为互联网精神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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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思泉 |
反垄断任重道远
·我是做手机终端的电子商务的商家,现在我们也遇到了垄断者。我来之前我知道因为垄断有一些概念。 ·我想说两点,做一个报告是很好的事情。但我希望它不是3·15或者是学雷锋而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情。还有我们不是互联网上的辛亥革命,我们代表的是用户和创业者。现在说反就是要跟人打和斗,那么我们应该有一个自我保护的意识,我们受到了伤害应该有用户用感恩的声音来跟我们互动,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做一些。 | |